咽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共同器官,鼻吸入的空氣和經咀嚼的食物都會經過咽,之後空氣會進入氣管,食物則會進入食道,這是由咽喉下方的會厭軟骨所決定的。當吸氣時,會厭軟骨靜止不動,讓空氣進入氣管;當吞嚥時,一方面軟顎會向後延伸,阻止食物進入鼻腔;另一方面喉的上升,令會厭軟骨像門一樣,將氣管喉覆蓋,令食物進入食道。由此可知,在吞嚥那一刻,呼吸是暫停的,吞嚥完畢,軟顎、喉會厭軟骨迅速恢復原位。如果同時進行,吞嚥的東西就會到氣管,接著到呼吸道里,會使人窒息死亡。
咽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共同器官,鼻吸入的空氣和經咀嚼的食物都會經過咽,之後空氣會進入氣管,食物則會進入食道,這是由咽喉下方的會厭軟骨所決定的。當吸氣時,會厭軟骨靜止不動,讓空氣進入氣管;當吞嚥時,一方面軟顎會向後延伸,阻止食物進入鼻腔;另一方面喉的上升,令會厭軟骨像門一樣,將氣管喉覆蓋,令食物進入食道。由此可知,在吞嚥那一刻,呼吸是暫停的,吞嚥完畢,軟顎、喉會厭軟骨迅速恢復原位。如果同時進行,吞嚥的東西就會到氣管,接著到呼吸道里,會使人窒息死亡。
1、申請再審是一種法律明文授予的權利,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範圍內進行。
2、申請再審權是一種特殊的訴權。我國三大訴訟法中,民事訴訟法已基本進行了對再審申訴的訴權化改造,允許對民事生效裁判在生效起兩年內申請再審。在這一法律規定授權下,要求法院對生效案件進行重新審判的,叫“申請再審”,對應的文書叫“民事再審申請書”。超過時限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申請再審條件,但仍然對民事生效裁判提出訴求的,一律叫“申訴”,這時候的文書就叫民事申訴狀。
3、此外,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都沒有授權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權利,因此刑事、行政案件沒有申請再審的說法,因此只能叫“申訴”,不能叫“申請再審”。
4、申請再審是一種訴權,法院受理申請再審後必須進行程式處理,並給予是否再審的裁定,而“申訴”不是訴權,法院接到申訴狀之後,沒有法律義務進行程式上的處理,只能期待主動發現案件是否存在問題,然後再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決定是否啟動再審。
減脂和增肌是可以同時進行的,不過對於肥胖的人群來說,建議在體脂達到正常水平之後再進行增肌,比較常見的減脂方式有慢跑、游泳等有氧運動,同時需要注意在減脂期間還要控制飲食總量的攝入,儘量吃低脂肪、低熱量的食物,例如新鮮蔬菜、水果以及粗纖維的食物,而進行增肌運動的時候,想要達到更好的增肌效果,就要注意增加蛋白質的攝入。減脂就是體內脂肪超過正常範圍之內的動物,由於自身形體健康的原因,透過各種手段減掉自己身上多餘脂肪的行為。能量既不會憑空產生,也不會憑空消失,它只能從一種形式轉化為別的形式,或者從一個物體轉移到別的物體。某種形式的能減少,一定有其他形式的能增加,且減少量和增加量一定相等,這就是物理學的能量守恆定律。脂肪是人體內最重要的儲能物質,所謂減脂,根據能量守恆定律,能量並沒減少,而是隨著脂肪的減少必然伴隨著脂肪分解的能量轉換為另外一種能量,比如提供運動所需要的機械能。增肌就是透過有效的運動,使肌肉突顯,有助於身體的協調,促進身體新陳代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