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所有其他法律的制定、修改完善,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並且任何法律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所以說憲法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所有其他法律的制定、修改完善,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並且任何法律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所以說憲法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1、憲法修正案與憲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憲法修改又稱“憲法修正”,是憲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憲法的規定享有憲法修改權的國家機關或其他特定的主體對憲法規範中不符合憲法制定者利益或社會實際需要的內容而根據憲法所規定的特定修改程式加以刪除、增加、變更憲法部分內容的憲法創制活動。
3、憲法修改對憲法自身的穩定性和政治的連續性都有消極作用。頻繁的憲法修改,甚至會破壞憲政治程式和社會秩序。為了減輕憲法修改的負面影響和充分發揮其適應現實社會的積極作用,憲法修改應遵循一定的原則。
4、憲法修改實質上是憲法變動的一種主要形式。同時要注意的是,憲法修改是對憲法的部分內容進行改變的。
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憲法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憲法所確立的原則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法律依據】
《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