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出離婚,但法院不一定會判決准予離婚,因為這種情況不屬於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下列情形屬於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了,通常情況下,如果夫妻之間長期沒有性生活,那麼是可以離婚的。因為長期沒性生活,可能會導致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經過法院的調解後,依然堅持要離婚的話。法院會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沒有挽回的可能,所以,法院應該會准許該夫妻雙方的離婚請求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不是。
目前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去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即協議離婚,或者去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在我國分居即別居滿兩年只是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種方式。感情破裂是離婚的法定依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 ...
夫妻雙方有一方有精神病能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 ...
夫妻在懷孕期間一般是不能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原則。只要當事人願意,且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結婚;而對於夫妻離婚,法律設定的限制則更加少,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對與犯人離婚做任何限制。因為,如果僅僅因為對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與犯人離婚,這將嚴重損害犯人的配偶的 ...
一般孩子不滿一歲是不能離婚的,但最終依據具體情況確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原則。只要當事人願意,且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結婚;而對於夫妻離婚,法律設定的限制則更加少,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對與犯人離婚做任何限制。因為,如果僅僅因為對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與犯人離婚,這將嚴重損害犯人的 ...
女方有精神病是可以離婚的。我國實行離婚自由,女方有精神病並不影響男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權利。如果女方因為精神病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則需要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作為代理人出庭;如果女方沒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則與普通離婚案件沒有區別,法官會根據證據判斷女方精神病的情況是否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根據司法解釋規定,如果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