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連帶責任是合夥企業。
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無限責任是指當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用於清償,實際上就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
無限責任與無限連帶責任有區別。《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無限責任公司中,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之間”的關係,無限連帶責任,係指無限責任企業的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的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無力償還其名下的債務份額時,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由於連帶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之間的責任,無限責任界定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係,所以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就不存在連帶責任的問題。
合夥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法》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1、連帶責任是一種多數主體責任,即與債權人相對應的債務人在數量上為兩個以上;
2、連帶責任是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這種法律義 ...
因為合夥成立形式的靈活性,合夥團體的財產與成員財產的不可分離性,為了保證商業合同的安全有序,合夥人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
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又稱無限公司。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須由兩個以上的股東所組成,而且股東必須是自然人。 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即股東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出資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保證,公司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其未受償部分要 ...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應的是很早以前的無限責任公司,但現在這樣的公司在中國還沒有,外國有幾家無限責任公司,但是已經不多了。
無限責任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又稱無限公司,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
由兩 ...
無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的區別主要是,其出資人承擔的責任形式的不同。無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對公司債務承擔的是無限責任,而有限責任公司中出資人,即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 ...
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是個法律用語。相對於有限責任而言,比如個人合夥經營某門店,該合夥人各出10000元,但若產生了債務,不但是要以這各出的10000元承擔清償責任外,合夥人的各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都要承擔清償責任。而債權人找任何一人清償全部或部份債務都可以,這就是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