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超載處罰標準: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客車超載處罰標準:
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不管是運營車還是非運營車,車輛超員是要受到處罰的。車輛必須在法定的核載幅度內進行載人。如果超載的,需要受到相應的扣分、罰款處罰。一般的非營運車超載,會被扣3分,罰款200.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如果造成人員傷亡,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