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風格不同:爵士樂包含自由爵士、拉丁爵士、融合爵士、新奧爾良爵士、搖擺樂等;流行音樂包含Reggae、Rap、Hip-Hop、Disco、Soul、Blues等20世紀後誕生的都市化大眾音樂。特點不同:爵士樂採用的是布魯斯音階,能夠更加自由的使用各種變化和絃;流行樂歌詞淺顯易懂,容易理解。
包含風格不同:爵士樂包含自由爵士、拉丁爵士、融合爵士、新奧爾良爵士、搖擺樂等;流行音樂包含Reggae、Rap、Hip-Hop、Disco、Soul、Blues等20世紀後誕生的都市化大眾音樂。特點不同:爵士樂採用的是布魯斯音階,能夠更加自由的使用各種變化和絃;流行樂歌詞淺顯易懂,容易理解。
中國農曆與陰曆的區別
農曆是中國的一種傳統曆法,曾長期在我國使用,該曆法中強調了二十四節氣的劃分,而節氣對於農業生產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民間也有稱為夏曆、陰曆的。在 1912年以前,我國曆代一直沿用這種曆法作為正式曆法。而真正的陰曆是最古老的歷法,現今伊斯蘭國家和地區中使用的回曆,就是陰曆的一種。
農曆與陰曆都是中國現存的紀年曆法。在許多場合,不少人將二者混為一談,認為農曆就是陰曆,陰曆就是農曆。其實,二者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主要區別如下:
1、兩者編訂的主導思想不同
中國的農曆和陰曆均選用月球的運動作為參照,每月的日數近似等於月相的變化週期——29.5306日。在月份排列上,一般大月30天,小月29天,兩月平均後每月日數為29.5天,這與朔望月的長度基本相當。此為二者的同源之處。因此二者都能準確的反映月相的盈虧:月中為望月(滿月),月初為朔。但中國農曆的節氣還能夠反映四季寒暑的氣溫變化,如平常所說的“五黃六月”、“寒冬臘月”等詞彙,說明農曆中的“五六月”是小麥成熟的季節,氣溫較高;“臘月”是隆冬,氣溫較低;“二三月”和“七八月”是氣溫的過渡季節。由於二十四節氣中的時段,是依據太陽在公轉軌道即黃道上的位置而決定的。因此,中國的農曆帶有陽曆的某些特徵,能夠用來指導農時,安排作物輪茬。常說的陰曆只能反映月相變化,不能反映氣溫變化,因而它是純粹的“陰曆”,不能指導農時活動。
2、兩者月首的安排不同
中國的農曆把日月合朔的時刻所在日期定為月首,即初一。唐朝以前採用“平朔”,唐初以來,改用“定朔”,即初一固定在真正的朔日,當天晚上肯定沒有“月亮”。回曆紀年所用的陰曆的月首按教規以新月始生為朔,即在日月合朔以後,相當於農曆的初二或初三,當天晚上可見到“新月”。
3、兩者的“年”有區別
中國的農曆由於選用了恰當的“置閏”原則,使平均歷年長度的近似值等於迴歸年的長度(365.2422日)。因而,農曆的“年”與陽曆的“年”基本同步,但回曆紀年中陰曆的“年”只有12個陰曆月的簡單積累,其長度為29.5×12=354天,和陽曆“年”之間有著約 11日的差異。因而,長度積累後,月份和寒暑往來會出現顛倒現象。農曆的新年一般在冬季,而陰曆的新年則可能在暑期到來。
4、使用地區不同
中國的農曆由於能夠反映寒暑往來和月相的盈虧變化,因而在北半球中緯度地區普遍適用,而且特別適合中國的國情,因此在中國及東南亞華人聚居地得到廣泛使用。但陰曆的使用地區主要限於伊斯蘭國家,而且只在歡度宗教節日時才使用。
總之,中國的農曆所包括的地理意義要豐富得多,是一種陰陽曆,與陰曆之間是有一定差別的。
在中國歷史上,琴人的成分十分多樣,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琴人的成分又各有不同,這是和當時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政策等多種因素相聯絡的。僧人在古代文人士大夫的音樂生活中有著一定的影響,首要原因是佛門中存在著一大批“左琴右書”的僧人。翻開慧皎《高僧傳》,善樂者比比皆是。而其中多數,皆博通經史,飽覽群書,是有著僧人、文人雙重資格的音樂家。
隨著佛教的流行,尤其是宋代以後文人士大夫參禪修行悟道之風的盛行,僧人通儒、道者漸多。儒與佛的交融,士與僧的交流,讓古琴這件在儒家看來是修身養性的重要樂器,在僧侶手中有了新的發展,同時他們也賦予這件樂器以獨特的理論和藝術表現。值得關注的是,明清以來在僧人彈琴數量逐漸增多的同時,儒、釋之間的衝突和矛盾也在琴論中大量出現,如很多正式出版的古琴譜中都有“琴不妄傳”的部分,集中體現了這一現象。
周慶雲在其編纂的《琴史續》(1919年刊印)中專門有卷七“方外”部分,共列出自宋代以來記載較多的僧人和道士彈琴者共44人,如宋代普照寺的文照、錢塘僧思聰,元代瑪瑙寺芳洲,明代佘山僧無暇,清代雲泉庵住持特藻、無錫僧嶽蓮、蘇州道士吳浩、吳縣僧人空塵等,在近代人的琴史著作中首開對琴人中的僧、道者予以關注的先河。許健《琴史初編》(1982)第六章“宋元”部分的第一節“琴人”中,提到北宋一百年間有一個琴僧系統,因為除了為首的朱文濟是宮廷琴師外,以後各代都是和尚,當時尊稱為“大師”。並且介紹了繼他之後的師承關係,其得意門生是京師的慧日大師夷中,夷中將技藝傳給知白、義海,他們都成為當時有名望的琴僧。歐陽修、沈括等文人對他們的演奏技藝有很高的評價,用“豈知山高水深意,久已寫此朱絲絃”,“海之藝不在於聲,其意韻蕭然,得於聲外,此眾人所不及也”等語句來讚美他們的演奏意境。作者的敘述雖較為簡略,但為後人的研究提供了許多線索和啟發,是較早在琴學研究中提出“琴僧”這一現象的學者。
近代以來學界對於古琴與儒、釋、道之關係,以及古琴美學思想的研究逐漸增多。“琴以載道”,古琴蘊含著中國傳統文人的智慧,琴學的研究之所以在中國學術史上具有一定的意義與地位,正是因為古琴中音樂的特質是附屬於中國傳統文化精神的。對於琴道的追求和對古琴文化理性的研究有利於古琴藝術的發展,這些年對於琴樂與中國傳統文化中儒釋道關係的探討,表明人們正期待著古琴精神的迴歸,而不僅僅把它看作是一門音樂表演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