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不同意的愛情,就不要堅持了。婚姻,永遠是兩家人的事。選對公婆,選對家庭,甚至比選對老公都要重要的多。不幸的婚姻裡,除了老公不給力,胡攪蠻纏的多事公婆,也是一大禍患。
2、結婚,一定要看家境。不一定要男方家裡多富裕,但他一定要有擔當,更要他的父母人品好。許多人有著很強的家庭觀念,很多父母一直包辦著孩子的一切,認為孩子的一切和家庭息息相關,因此,很多人在尋找或者確定另一半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參考父母的意見。
1、父母不同意的愛情,就不要堅持了。婚姻,永遠是兩家人的事。選對公婆,選對家庭,甚至比選對老公都要重要的多。不幸的婚姻裡,除了老公不給力,胡攪蠻纏的多事公婆,也是一大禍患。
2、結婚,一定要看家境。不一定要男方家裡多富裕,但他一定要有擔當,更要他的父母人品好。許多人有著很強的家庭觀念,很多父母一直包辦著孩子的一切,認為孩子的一切和家庭息息相關,因此,很多人在尋找或者確定另一半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參考父母的意見。
1、父母不同意的愛情,就不要堅持了。婚姻,永遠是兩家人的事。選對公婆,選對家庭,甚至比選對老公都要重要的多。不幸的婚姻裡,除了老公不給力,胡攪蠻纏的多事公婆,也是一大禍患。
2、結婚,一定要看家境。不一定要男方家裡多富裕,但他一定要有擔當,更要他的父母人品好。許多人有著很強的家庭觀念,很多父母一直包辦著孩子的一切,認為孩子的一切和家庭息息相關,因此,很多人在尋找或者確定另一半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參考父母的意見。
可以。可以持身份證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戶口遷入申請,申請審批通過後,即可辦理遷入戶口手續。流程如下:
1、向將要遷入地的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後;
2、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無違法、違紀證明;
3、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本人的理由,如:父母投靠、夫妻結婚)前往遷入地的市(縣)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領取《準遷證》;
4、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