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
一、父母立遺囑指定由其兄弟姐妹來繼承財產的,則父母的兄弟姐妹作為遺囑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二、父母作為被繼承人,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死亡或者均放棄繼承的,父母的兄弟姐妹作為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三、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母的兄弟姐妹無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看情況:
一、父母立遺囑指定由其兄弟姐妹來繼承財產的,則父母的兄弟姐妹作為遺囑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二、父母作為被繼承人,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死亡或者均放棄繼承的,父母的兄弟姐妹作為第二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三、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母的兄弟姐妹無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父母指定繼承人如果是以遺囑的形式指定的,那麼繼承人應該按遺囑的要求確定,妻子有沒有繼承權根據遺囑而定。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有。按法律規定,女兒對父母的遺產有繼承權;同理,女兒對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
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相關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021年冬至上墳可以推後嗎?2021年冬至兄弟姐妹可以分開上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