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係。父母離婚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遺產財產分割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離婚子女不參與財產分割,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夫妻雙方有權協商如何分割,其他任何人都無權參與分割。但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把財產贈與孩子,這屬於贈與而不是孩子參與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如果出軌構成重大過錯,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或者申請對過錯方少分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孩子並不是財產所有者,因此,離婚時夫妻有權要求平等的進行分配,孩子卻沒有權利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 ...
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夫妻共有財產,孩子是無權分割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 ...
父母離婚財產子女不一定平分,離婚分配財產是夫妻共有的財產由夫妻雙方平均分配,離婚並不必然導致子女獲得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 ...
父母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透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
離婚財產分割是否算贈予需要分情況來看:
1、當財產不屬於共同夫妻財產時,擁有者將財產過戶給對方的行為就屬於贈與;
2、當財產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時,此時就屬於贈與擁有的那部分;
3、當離婚時,分割屬於共同財產的,一方用錢購買另一方擁有或者全部擁有的部分,而過戶的行為就不屬於贈與。
【法律 ...
父母還健在的,子女是不可以進行財產分割的。繼承的發生必須要有一個死亡事實的發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但父母健在時可透過贈送行為把財產贈給子女,也可透過合同方式把財產出賣給子女,也可以把自己的財產出賣、租賃、贈與給他人或集體。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二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