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法律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等組織”特別法人“地位,使其可以獨立開展經營業務,打官司也可以獨立成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於其更好地參與民事生活,也有利於保護其成員和與其進行民事活動的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十六條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法律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等組織”特別法人“地位,使其可以獨立開展經營業務,打官司也可以獨立成為原告或被告,等。有利於其更好地參與民事生活,也有利於保護其成員和與其進行民事活動的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十六條本節規定的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1、投資人:為決定是否投資,分析企業的資產和盈利能力,為決定是否轉讓股份,分析盈利狀況、股價變動和發展前景,為考查經營者業績,要分析資產盈利水平、破產風險和競爭能力,為決定股利分配政策,要分析籌資狀況;
2、債權人:為決定是否給企業貸款,要分析貸款的報酬和風險,為了解債務人的短期償債能力,要分析其流動狀況,為了解債務人的長期償債能力,要分析其盈利狀況,為決定是否出讓債權,要評價其價值;
3、經理人員:為改善財務決策而進行財務分析,涉及內容廣泛;
4、供應商:要透過分析,看企業是否能長期合作,瞭解銷售信用水平如何,是否應對企業延長付款期;
5、政府:要透過財務分析瞭解企業納稅情況,遵守政府法規和市場秩序的情況;職工收入和就業狀況;
6、僱員和工會:要透過分析判斷企業盈利與僱員收入、保險、福利之間是否相適應;
7、中介機構:註冊會計師透過財務報表分析可以確定審計的重點。
被扶養人分為以下幾類:
1、受害人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2、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3、受害人的父母。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第2款規定: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