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包括: 1、電工作業,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高處作業,4、製冷與空調作業,5、煤礦安全作業,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檔案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及人員範圍包括: 1、電工作業,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高處作業,4、製冷與空調作業,5、煤礦安全作業,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檔案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工種包括:1電工作業,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高處作業,4製冷與空調作業,5煤礦安全作業,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裝置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這八大類裝置。2013年6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佈了新修訂的《特種裝置目錄》。國家對特種裝置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裝置目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