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有證件。
警官證,警官證是現役警官身份的證明,由部隊主管部門發放管理。作用等同身份證,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一般都註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隊、武警警銜等,其上有照片並加蓋所屬單位公章。
特警是指以反恐、抓捕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解救人質等行動為主要任務,以CQB戰術為核心戰術的非軍事部門的特勤武裝體系。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擁有較強火力和武裝,並以戰鬥為主要職能的警種,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其他非軍事部門的反恐特種部隊例如FBI HRT。
特警有證件。
警官證,警官證是現役警官身份的證明,由部隊主管部門發放管理。作用等同身份證,是武警警官表明身份的有效證明。一般都註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所在部隊、武警警銜等,其上有照片並加蓋所屬單位公章。
特警是指以反恐、抓捕火力強大的犯罪分子、解救人質等行動為主要任務,以CQB戰術為核心戰術的非軍事部門的特勤武裝體系。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擁有較強火力和武裝,並以戰鬥為主要職能的警種,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其他非軍事部門的反恐特種部隊例如FBI HRT。
目前公務員已經沒有公務員證了,所謂的公務員證只是指地方公務員的錄用資格證,成績合格者可以從事公務員工作的資格證書,證明考生可以被錄用並從事相關工作,但是對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而言,公務員證是不存在的。
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協警沒有警官證,只有工作證。
協警的定位是“輔助”警力,屬於專業的群防群治隊伍,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協警必須在在編民警的帶領下開展各項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職權才能完成的任務時,只能由在編民警完成,協警僅起輔助作用。
從法理上講,協警擁有的只是權利而非權力,此權利與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沒有差別。在執法許可權的規定上,協警制度並沒有突破聯防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