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會撫養費不會取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不符合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公民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但若當事人一次繳納有困難的,可以向計生部分申請分期繳納,但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未婚生子的,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因此,雙方的子女屬於非婚生子女的,屬於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情形,因此,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
根據我國最新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沒有取得二胎準生證生育二胎子女的,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社會撫養費,即所謂的超生罰款,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 ...
當事人不在規定的時間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計生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確實沒有繳納能力的,可以分期、緩交。當事人可以向計生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 ...
有義務支付撫養費,法律不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
社會撫養費多少由計生局委作出決定,不能少交。
【法律依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四條,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
原則上來說18週歲之後是沒有撫養費的,但是對於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