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公民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公民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但若當事人一次繳納有困難的,可以向計生部分申請分期繳納,但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未婚生子的,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因此,雙方的子女屬於非婚生子女的,屬於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情形,因此,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