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穿青人的老人過世,有草鞋薦亡、竹棍報喪、買水浴屍、墊雞鳴枕、火把送葬、鵲窩掩井、拔牙等七種習俗。就拿其中的買水浴屍為例,即老人逝世後,由孝子帶上香、紙和金屬幣到井邊或河邊買水。到時邊燒香、紙邊哭死者,然後將金屬幣投於井中或河中,再從井裡或河裡取一桶水帶回家,先舀一碗放在神龕上,餘用給死者洗身,孝子還要喝一點洗屍水。晚上孝女孝媳用柳條蘸神龕上的水灑放死者,邊灑邊哭囑死者:“要喝陽間清涼水,不喝陰間迷魂湯”。
解放後,除邊遠地區尚存外,中心地區已廢除。
古時候穿青人的老人過世,有草鞋薦亡、竹棍報喪、買水浴屍、墊雞鳴枕、火把送葬、鵲窩掩井、拔牙等七種習俗。就拿其中的買水浴屍為例,即老人逝世後,由孝子帶上香、紙和金屬幣到井邊或河邊買水。到時邊燒香、紙邊哭死者,然後將金屬幣投於井中或河中,再從井裡或河裡取一桶水帶回家,先舀一碗放在神龕上,餘用給死者洗身,孝子還要喝一點洗屍水。晚上孝女孝媳用柳條蘸神龕上的水灑放死者,邊灑邊哭囑死者:“要喝陽間清涼水,不喝陰間迷魂湯”。
解放後,除邊遠地區尚存外,中心地區已廢除。
當一個人在村裡發現有人死亡時,就發出尖嘯聲,引起村裡其他人的警覺。村裡的老人為死者安排喪事,捎信給親屬和朋友,屍體被洗乾淨,用一塊潔白的布包住,再用一領草蓆捲起來,或者直接放進棺材,然後把屍體送到清真寺以便為死者祈禱,或者讓屍體停放在庭院裡直到埋葬那天。葬禮一般在下午或者晚禱後舉行。婦女與死者家屬留在庭院裡,男人送死者到墓地。葬禮結束後,給送葬的人發可拉果、糕和餅,也向死者家屬送錢,送食物。在葬禮後的第三天、第八天和第四十天,還要向死者家屬送禮。按照穆斯林的慣例,寡婦的居喪期為四個月零十天。在此期間,寡婦不準穿紅戴綠,並且必須呆在家裡,以便確定寡婦是否懷孕。鰥夫則不必遵守這種規矩。
中國的喪禮富有濃重的倫理色彩、人情味,宗教信仰觀念也糅含在喪俗中。葬禮中基本信念是“不死其親”,表現在行動上就是“事死如事生”。因此,一個人去世隨之而來的是系列喪葬禮儀,成為一次特殊的離別,要裝點行程、話別餞行、依依不捨地惜別,於是就要裝礆、裝點行程等。
我國民間習俗認為,凡人享年五十歲以上的老或病而死,為壽終正寢,這樣正常死亡的老人被稱“老喜喪”,整個喪葬之禮與婚嫁之禮同樣稱作喜事,只是色調不同而已。對這種正常死亡,家人是早有準備的。壽衣壽材早就做好,孝子在死者臨終前日夜守候,並做了物資上的準備,這時親屬要給死者沐浴更農,穿戴好內外衣裳,因為死後屍體僵硬不好穿戴,另外出於迷信,在民間認為沒來得及穿好衣服就嚥氣,是“光著身子”走了,親屬會感到內疚的。臨終時另一種僅俗是換地方。福建是移至詞堂,安徽是由房中遷至前廳,山東是移到正屋的靈床上,有的移到門板上,對此稱作“挺屍”。
1.臨終之前。
一般垂危之入要對親人囑咐、安頓或者委託別人照料幼小,或希望女嫁誰家、子娶誰人,歷史演義中的“託孤”就是由此而來的。民間迷信認為,若有什麼心願未了,死者會含淚不螟,就是“死不螟目”。古代有這樣的記載,某:郡的郡守夫人死不螟目,是臥泊丈夫續絃、兒子受苦,於是郡長就請人祈禱,禱詞曰: “夫人一貌玉無理,四十年來鬃末氓:何事臨終含眼沮恐教兒子著蘆花”,吟畢眼合。
2。初死之時。
在古禮中有“屬礦”,就是用新蠶絲、新根花試死者有無鼻啟,接著是“復禮”,也就是“招魂”。家裡人到房上或高坡上,朝祖先發源地呼喊死者的名字,叫他回家。復禮是親屬希望親人迴歸的禮儀,之後還要檢查死者的鼻息、脈搏,然後是“初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