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12個月及以上,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2、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6個月不足12個月,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1、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12個月及以上,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2、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6個月不足12個月,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生育保險報銷,參保人必須連續繳納十二個月的社保,並在分娩前一個月仍繳納社保,申領國家標準的百分之百。參保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六個月的,不能享受生育醫療。連續繳費六個月以上不滿十二個月的,可按定額標準的百分之三十繳納。根據《生育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及其職工或者僱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法律依據
根據《生育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1、職工生育保險只要當事人在生育子女前,連續繳費年限不滿12個月的,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失效);
2、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當事人夫妻雙方在政策生育、當事人或者配偶參保生育保險並繳費滿1年,且在當地社保部門指定的定點機構分娩的,享受該待遇的前提條件;
3、享受該待遇時:應交驗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社保卡、勞動合同、出院小結、社保卡及繳費明細、收據及明細、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件及資料;
4、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當事人可以事先諮詢當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是取消計劃生育了嗎 生育險交多久生孩子可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