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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童工應如何處罰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童工應如何處罰

  1、根據《勞動法》第9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2、《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非法使用童工違法嗎

  用人單位非法使用童工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非法招用童工該如何處罰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有什麼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

用人單位錄用未成年人會受處罰

  勞動關係中的未成年人是指年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自然人。由於未成年人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仍處於生長髮育期,以及有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因此我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對未成年勞動者依法採取了特殊的勞動保護措施,具體包括:1、不得安排其從事禁忌的勞動;2、應當對其進行定期健康檢查;3、應當向勞動行政部 ...

用人單位招收童工要怎麼處罰

  用人單位招收童工的處罰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94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 ...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出具什麼書面材料

  1、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書面通知,並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2、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並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或與勞動者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就終止勞動合同的時間,工資的支付,補償金 ...

非法童工的相關處罰規定是什麼

  非法用童工的相關處罰規定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則依照相關法律定罪處罰。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 ...

在我國用人單位招聘童工會怎麼樣

  在我國用人單位招聘童工會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 ...

非法僱傭童工會有怎樣的處罰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四條,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