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的證明或者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之一: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者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2、農村“五保”供養證或特困戶救助證;
3、工會組織發放的特困職工證;
4、人民法院給予申請人司法救助的決定;
5、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出資供養或者由慈善機構出資供養的證明材料;
6、殘疾證及申請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
7、依靠政府或者單位給付撫卹金生活的證明材料;
8、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生活出現暫時困難,正在接受政府臨時救濟的證明材料;
9、地方政府民政部門發放的其它社會救濟、救助證明材料;
10、法律、法規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能夠證明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困難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對案件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
3、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影印件;
4、支援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僱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1、企業負責人簽署的書面申請報告;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名稱呈報表;
4、設立登記申請書;
5、出資權屬證明;
6、合夥企業申請登記時,應提供合夥人的書面協議;
7、生產經營場地證明(經營場地如屬租用房的租借時間要求一年以上);
8、經營範圍須前置審批的專案,必須提交有關部門批准檔案或證件。
案件當事人申訴應提交的材料包括:
1、提交再審申請書或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再審或申訴的事實與理由;註明聯絡地址及電話,並提供與案件當事人數量相同的申訴狀及證據副本。
2、提交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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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 ...
申請公證遺囑應提供以下材料:
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存摺等。書寫遺囑的草稿。如果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或書寫有困難,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請公證員代書。 ...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
個體登記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 ...
起訴人在立案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二、主體資格證明;
三、起訴證據材料;
四、授權委託書;
五、起訴費證明。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 ...
申請機動車登記需要提交材料有:
1、《機動車註冊登記或轉入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
3、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個人為居民身份證,單位為《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4、機動車來歷證明,其中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出具的調拔證明。
5、機動 ...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