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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還是不給錢的話,人民法院會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詢,被執行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將錢劃撥至申請執行人的賬戶。被執行人沒有存款的,但有其他財產的,可以對其他財產進行變賣,然後把所得價款給申請執行人的。因此不用擔心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還是不給錢該怎麼辦,法院是有辦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院調解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法院調解後對方不給錢的,原告應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採取執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上網公示被執行人資訊、限制高消費、可以司法拘留15天。根據法律規定,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撫養費強制執行後又不給怎麼辦

  撫養費強制執行後又不給有以下處理方式: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離婚對方戶口本怎麼辦

  1、確認戶口本確在男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並且共用,男方不願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因戶口本老是沒法拿到,因此可確認其已遺失,在戶籍部門補發時將戶口順便遷出。   3、遷戶口與離婚後拿不拿回東西沒有任何關係,戶口問題不應成為婚姻矛盾的延續,離婚當事 ...

離婚對方戶口本遷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想遷戶,如果對方不給戶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決:   1、當事人可以在確認戶口本確在對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並且共用,男方不願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   3、可以在戶口本上改為非親屬關係。若男方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到戶籍派出所另行辦理自己 ...

強制執行履行該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能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能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能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 ...

申請強制執行多少個月執行

  一般六個月後執行,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3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 ...

強制執行履行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可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如果在法院採取了上述措施後,仍無法執行的 ...

可以離婚對方財產嗎

  一般不可以。我國法律上沒有在離婚時不分割給對方財產這一規定。就算對方要為婚姻失敗承擔錯誤,也是有權分得一定的財產。除非對方進行隱瞞、轉移財產,但是法律規定隱瞞、轉移財產的話法院可以判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法院一般會對其是少分,而不會不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離婚 ...

強制執行對方無力償還怎麼辦

  經法院強制執行但還是無力償還債務的,也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為履行的;   可由法院中止執行,執行申請人可以在將來發現被執行人財產時隨時申請執行,並且不受執行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