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時間有規定,為舉證期限屆滿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73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時間有規定,為舉證期限屆滿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73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1、寫字樓裝修時間有規定。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如果裝修單位需要在晚上進行施工,就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處審批後方可施工。
3、此外,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許可證》,且將其影印件貼上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請表》必須已獲管理處書面批准。
根據法規,不定時工作制是一種特別的制度,對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適合不定時工作的,如長途運輸員。他們的時間不定時休息的,但是一般來說都是要每天八個小時,一週休息一天。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四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一)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第五條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