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先提出離婚沒有法定過錯是不需要賠償的。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如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先提出離婚不會少分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若女方提出離婚有過錯的則需要承擔過錯責任,不會因為先提出離婚就要承擔不利的責任,是否離婚,需要提起離婚的人舉證。財產分割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法院會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哺乳期離婚孩子給女方,男方應當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 ...
女方與人通姦若已經查明屬實,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申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法律並沒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間離婚。所以如果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的話,是可以判決離婚的。如果一方患病、又沒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難的話,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上予以幫助。實踐中,如果不能妥善處理患病一方的生活、治療問題,法院不會輕易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 ...
如果女方是拿出離婚協議,提出協議離婚,那麼說明你們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出現了隔閡或是矛盾。如果你認為你們之間還有感情基礎,還沒達到必須離婚的程度。那麼你可以建議你們雙方一起坐下來談談,聽一聽對方心中的想法,由什麼困惑或不滿,能不能夠兩人一起解決。感情來之不易,組成家庭也是緣分。儘量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如果 ...
先提出離婚不需要進行賠償。我國的婚姻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任何一方認為夫妻感情破裂了,都可以提出離婚,法律並不會因為哪一方提出離婚了,就在財產分割等問題上有所偏差,也不會因此讓提出離婚的一方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在婚姻關係中,打算結束婚姻的大部分都是男方,我國的女性大都比較傳統,不到萬不得已都不會主動提出離婚。但隨著時代進步,人們觀念的改變,也有很多女性主動提出了離婚。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 ...
哪方先提離婚沒有區別,也不會有什麼後果。
起訴離婚的時候,誰先提起訴訟是不重要的,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法院會依據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決,並不是誰先起訴就有利於誰。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