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
2、生育期間相關費用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且生育第一胎;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54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有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
2、生育期間相關費用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且生育第一胎;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54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1、想要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2)確認妊娠的參保女職工(不含靈活就業人員)。
(3)生育險累計繳滿12月或連續繳滿9月。如果生育的時候累計繳納時間不滿12個月,那麼在之後18個月內繳夠12個月也是可以的。
(4)懷孕與生育當月仍在繳納。
2、生育保險,屬於職工社保之一,是我們常繳納的“五險一金”中的一險,是國家用於保障我國公民在生育的情況下,能夠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生育險由單位繳納,不需要個人出一分錢。單位每月會按照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即工資數)的1%左右為我們繳納生育險。
1、職工參加北京生育保險,並按相關規定足額繳納費用;
2、取消晚育30天生育津貼;
3、職工享受計劃生育所規定的產假、生育期間工資;
4、生育津貼按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和獎勵假天數;
5、職工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