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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要怎麼處理

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糾紛要怎麼處理

  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時效為多久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所要資料有哪些

  工傷保險待遇申報需要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書;

  2、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資格認定表;

  3、工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

  4、醫療費報銷申請表;

  5、醫療診斷證明(原件或影印件);

  6、門診醫療票據(附門診記錄);

  7、住院醫療票據(附住院明細);

  8、出院證明(出院結論);

  如果是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還需要提供:

  9、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10、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調解書。


怎麼進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確認

  進行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確認的方式是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後按照相關程式進行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 ...

發生了借款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   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時,法院一定要及時、正 ...

領取多份養老保險待遇該如何處理

  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是違法的。處理方法:保留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將扣除全部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餘額退還。已經領到的基礎養老金應交還回去。 ...

工傷保險待遇主張主體是什麼

  一般來說,在工傷待遇的保險待遇當中主體主要為用人單位或者是勞動者兩個方面。但是根據案件的需要或是實際案件當中的情況差異可以對工傷待遇主體做出變動。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

工傷保險待遇中有哪些自費專案

  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有:   一、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擅自到非定點醫療單位治療的,自費;   二、治療工傷所需藥品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不符的,自費;   三、工傷職工治療期間,引發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無醫療保險,自費; ...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後果是什麼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的後果有:責令其退還,進行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騙取工傷保險待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騙取工 ...

工傷保險待遇有時效嗎

  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是認定為工傷和被評定為相應的工傷傷殘等級。其中認定工傷和申請鑑定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有時間限制。   例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