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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退回+已繳的稅款怎麼處理

發票退回 已繳的稅款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十四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後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應當退還已繳納營業稅稅款或者從納稅人以後的應繳納營業稅稅額中減除。

  發票退回,可以採取以下兩種退稅方法:

  一是申請退稅,

  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的,應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所提出申請,填寫《當地地方稅務局退款申請書》(以下簡稱《退款申請書》)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二是抵繳,

  網上報稅時,首先確定本月應補交營業稅額(本月應交營業稅額-上月多交的營業稅額),然後反推電信業的營業收入額是多少,填制後提交即可,但在每年的1月份報送紙質申報時,在紙質申報上說明即可。

多繳稅款如何處理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普通發票退回怎麼處理

  很多開公司的朋友都會遇到這種情況,特別是剛起步的公司,沒有職業的會計的情況下,真的遇到了發票退回的情況怎麼處理呢,下面我們就分析下,如何處理退回的發票。

  首先要看是什麼發票,如果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登陸稅務管理平臺,直接找到這張發票做作廢操作即可。

  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要看有沒有認證,當月的可以直接作廢的,對於已經跨月認證的發票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開具紅字發票沖掉,由於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相對嚴格,一些納稅人發現開具發票錯誤後,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經抄稅等,對於這種不能作廢的發票而又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銷貨方應先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專用發票。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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