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不同時期的皇帝的權力是不同的,在中國,總體趨勢是皇帝權力越來越大,到清朝達到頂峰。封建社會中,皇權始終受到相權、族權、宦官權力的制約。
古今中外,皇帝的權力大小就是因雙方的關係情況而變動。皇帝權力,不僅僅指皇帝一人的權力,實際上是指皇帝代表的統治階級的權力。中國第一個皇帝是秦始皇,他除了個人皇權外,還有相權,就是指丞相、宰相這些直接管理國家事務的朝廷高官。秦朝到明朝,一直有相權存在。相權與皇權的矛盾一直尖銳,張居正時,皇帝荒淫無度,但是張居正的內閣照常運作,國家沒有混亂。
歷史上,不同時期的皇帝的權力是不同的,在中國,總體趨勢是皇帝權力越來越大,到清朝達到頂峰。封建社會中,皇權始終受到相權、族權、宦官權力的制約。
古今中外,皇帝的權力大小就是因雙方的關係情況而變動。皇帝權力,不僅僅指皇帝一人的權力,實際上是指皇帝代表的統治階級的權力。中國第一個皇帝是秦始皇,他除了個人皇權外,還有相權,就是指丞相、宰相這些直接管理國家事務的朝廷高官。秦朝到明朝,一直有相權存在。相權與皇權的矛盾一直尖銳,張居正時,皇帝荒淫無度,但是張居正的內閣照常運作,國家沒有混亂。
古代的皇權是至高無上的,中國古代社會以皇帝為中心,實行皇權至上和皇權專制的政治制度。它以君權神授學說為理論基礎,用嚴格的名位等級、禮樂制度和皇位繼承等各種規定和措施,集中突出皇帝個人的權威地位,保證皇帝高踞於國家機器之上,擁有至高無上、不受制約的絕對權力。皇帝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創立,經過歷代王朝的不斷髮展、強化,直至1916年袁世凱的垮臺而徹底廢除,前後歷時2137年。
天皇權利:
一、地位權利:
1、本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2、皇位繼承:皇位世襲,根據國會議決的皇室典範的規定繼承之。
3、日本天皇的許可權、天皇國事行為的委任: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天皇可根據法律規定,對其國事行為進行委任。
4、日本天皇攝政:根據皇室典範的規定設定攝政時,攝政以天皇的名義行使有關國事的行為,在此場合準用前條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