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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轉刑拘的條件是什麼

監視居住轉刑拘的條件是什麼

  監視居住轉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措施變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違反了相關規定,也可能是辦案機關認為應當拘留,具體原因還要根據案情。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儲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監視居住要符合什麼條件

  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監視居住有什麼適用條件

  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

  (一)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五)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監視居住條文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91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 ...

解除監視居住條件

  解除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條件或情形是: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2.監視居住的期限屆滿。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 ...

指定監視居住條件

  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特殊條件是指具備適用監視居住必備條件的同時,要啟動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還必須滿足的額外條件,主要有兩種情況:   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固定住處的。   第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的。 ...

監視居住逃跑會加

  監視居住逃跑不會加刑,會被收監。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監視居住期間逃跑的,視為違反監視居住規定,可以對其予以逮捕,但不應以脫逃罪追究刑事責任。 ...

監視居住改取保候審有什麼條件

  監視居住改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是,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如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幼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 ...

符合監視居住起的條件都有什麼

  根據《刑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 ...

監視居住條件

  監視居住的法定適用條件是: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