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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死亡後由誰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死亡後由誰擔任監護人

  根據《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民法總則》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誰擔任

  成年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的監護人應由下列人員按順序來擔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親屬。

  4、其他組織和個人願意的,必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精神病的監護人由誰擔任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1)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3)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人民調解員擔任

  人民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識的成年公民擔任。   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調解法》第13條規定: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 ...

公司分立承擔責任

  公司分立後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

遺產管理人擔任

  遺產管理人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條繼承開始後,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沒有遺囑執行人的,繼承人應當及時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未推選的,由繼承人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條對遺產管理人的 ...

婚內的債務離婚承擔責任

  婚內債務分為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需要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

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擔任

  根據《集體合同規定》第二十條,職工一方的協商代表由本單位工會選派。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並經本單位半數以上職工同意。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單位工會主席擔任。工會主席可以書面委託其他協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會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未建立工會的,職工一方的首席代表從協商代表中 ...

隋朝的皇帝楊廣死做皇帝

  即隋恭帝,隋煬帝楊廣之孫,元德太子楊昭第三子,母韋妃 ,隋朝第三位皇帝。   楊侑自幼聰明,氣度非凡。初封陳王,後改封代王。隋煬帝親征高句麗時,命楊侑留守長安。大業十一年,隨隋煬帝巡幸晉陽,拜為太原太守,不久留鎮京師。大業十三年,李淵攻入長安,擁立楊侑為帝,改元“義寧”。義寧二年,李淵廢黜楊侑,自立為帝, ...

公司合併還債

  公司合併後,原來的債務由合併後的公司承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