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如下:
1、住房:副部級190平方米,正部級220平方米;
2、公車:部長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幹部使用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
3、辦公:中央機關正部級和副部級幹部的辦公室“上限”要求依舊是54平米和42平米;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乘飛機時可坐頭等艙,乘火車時可乘坐軟席、動車商務座。住宿時,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待遇如下:
1、住房:副部級190平方米,正部級220平方米;
2、公車:部長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幹部使用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
3、辦公:中央機關正部級和副部級幹部的辦公室“上限”要求依舊是54平米和42平米;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乘飛機時可坐頭等艙,乘火車時可乘坐軟席、動車商務座。住宿時,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具體待遇包括以下幾方面:
1、政治待遇:“坐頭排開會上主席臺”
老幹部離退休制度的開端,始於1963年12月27日,當時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對年老體弱或長期患病而不能擔任實際領導工作的省部級幹部,採取離職休養、退休、擔任榮譽職務等辦法安排。離職後,原來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不變。
2、生活待遇:部長可領兩份“保姆費”老幹部包括退休幹部,還包括解放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對離休幹部,不僅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
一般而言,幹部退休後的工資是退休前的一部分,但離休幹部是100%,且根據參加工作時間先後,相應增發工資。根據國務院1982年62號檔案,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2個月工資。
3、醫療待遇:處級幹部住院可住套間
4、身後待遇
不同級別的幹部,逝世後送花圈的規格也有區別。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第八條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退休人員保留會籍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會員,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工會經費是基層單位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不包括退休職工的養老金)2%撥交的,因此退休會員的福利應當由單位的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並承擔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