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般可以補繳近三個月的,但是隻要能證明勞動關係,無年限限制,無論多久都可以補繳。補繳社保的,應帶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醫療待遇社保補繳後生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由公司繳納,當月繳納社保費用以後,下個月15號就可以生效使用,進行報銷。
2、自己個人繳納,當月繳納以後,由於停繳已經超過3個月,所以有6個月後才能夠生效使用,享受統籌待遇。沒有超過三個月的,補繳以後的次月享受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1、社保補繳費,一般3個工作日到帳。
補繳的社保金,是到社保局指定的銀行將現金直接存入社保局銀行帳戶,參保人拿現金繳費憑證交回辦理視窗,社保局工作人員在2個工作日內錄入系統,第3個工作日,參保人即可列印繳費清單查詢。
2、可以拿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服務大廳列印清單查詢。 ...
中斷的社保補繳當然是合算的,只要不是間隔時間特別長,我們的虧損相對還是較小的,雖然會產生一些影響,但是一定要補繳,因為補繳之後才能夠享受國家的醫保。不補繳我們會喪失一部分本該屬於我們的優惠和政策補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 ...
社保卡一般工作三個月左右能領取,有的地方是半年。各地社保卡制卡時間所需用時不一樣,一般制卡發放時間最快的15天,最慢的也不過是三個月,詳情諮詢參保地社保局。
初次辦理社保新參保人員,在社保辦理完成並且第一次成功繳費後三個月由單位統一到社保局領取社保卡,單位領卡後再發放給職工。辦理社保卡可由參保單位統一 ...
1、社保補繳是有滯納金的,且滯納金可不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日起,按日來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的,由相關的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
在我國關於社保補繳最多兩個月,在勞動關係中斷期間,一定要記得不要讓社會保險也就是停止下來。社保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具有強制性,是對中國公民最基本的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 ...
社保補繳理由有用人單位漏報、少報員工的社會保險或者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
1、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2、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