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社保是算連續繳納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補繳社保是算連續繳納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深圳社保補繳不算連續,社保只要斷繳一個月,即使補繳也只計入累計繳費年限。不過,如果本人能在當地社保局開具相關證明,並消除之前的斷繳記錄,那麼就不算斷繳,算連續。
需要提醒的是,外地戶口在深圳買房需要連續繳納社保5年,中間斷繳1個月都不行,即使補繳了也不行,所以想在深圳買房一定注意社保不能斷繳。
公積金補繳算不算連續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
1、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且不得欠繳。申請人申貸時點在當月20日以後,單位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未予繳存的,視為欠繳。
2、申請人在申貸的12個月內,應該連續正常繳存滿12個月。
3、單位存在整體逾期補繳住房公積金行為,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視為正常繳存:一是一次性補繳3個月以內(含3個月)住房公積金,二是繳存行為發生在自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以內(含3個月);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逾期補繳以及非單位整體逾期補繳的,視為非正常補繳。單位一次性補繳超過3個月的,或補繳行為發生在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計算超過3個月的,申請人須再正常連續繳存12個月後,方能申請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