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認知,主要是指對他人表情的認知,對他人性格的認知,對人與人關係的認知,對人的行為原因的認知。社會認知是個人對他人的心理狀態、行為動機、意向等作出推測與判斷的過程。社會認知的過程既是根據認知者的過去經驗及對有關線索的分析而進行的,又必須透過認知者的思維活動(包括某種程度上的資訊加工、推理、分類和歸納)來進行。社會認知是個體行為的基礎,個體的社會行為是社會認知過程中作出各種裁決的結果。
社會認知,主要是指對他人表情的認知,對他人性格的認知,對人與人關係的認知,對人的行為原因的認知。社會認知是個人對他人的心理狀態、行為動機、意向等作出推測與判斷的過程。社會認知的過程既是根據認知者的過去經驗及對有關線索的分析而進行的,又必須透過認知者的思維活動(包括某種程度上的資訊加工、推理、分類和歸納)來進行。社會認知是個體行為的基礎,個體的社會行為是社會認知過程中作出各種裁決的結果。
社會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是政府、市場、社會新“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中的重要一極。
扶貧是保護貧困戶的合法權益,取消貧困負擔。政府幫助貧困地區加大人才開發、完善農民工人才市場。臨時工基本待遇,建立發展工農業企業、促進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對貧困農村實施規劃,旨在幫扶貧困戶生存和扶助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
截至2015年底,我國還有5630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佈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
企業社會責任主要包括:對員工的責任、對債權人的責任、對消費者的責任、對社會公益的責任、對環境和資源的責任,此外,企業還有義務和責任遵從政府的管理、接受政府的監督。
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謀求所有者或股東權益最大化之外所負有的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的義務。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對於超出法律和公司治理的對利益相關者最低限度義務之外的,屬於道德範疇的責任。
企業對員工承擔的社會責任有:按時足額髮放勞動報酬,並裉據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工資水平。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積極預防職業病。建立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學習制度,不斷提高職工的素質和能力。完善工會、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