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出租房的產權證明。
2、參考周邊的出租價格。
3、壓低租房押金。
4、中介費一般可以談到月租的50%(如果透過中介的話)。
5、認真審閱租約條款,有疑問要及時弄明白。
6、注意是否為近期拆遷規劃中的建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合同的主要條款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1、看出租房的產權證明。
2、參考周邊的出租價格。
3、壓低租房押金。
4、中介費一般可以談到月租的50%(如果透過中介的話)。
5、認真審閱租約條款,有疑問要及時弄明白。
6、注意是否為近期拆遷規劃中的建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合同的主要條款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1、簽訂合同前,首先在明確租商鋪做什麼的基礎上,瞭解商鋪開業需要的前置性的證照許可辦理,比如餐飲需要排汙許可、餐飲經營許可、衛生許可等等。
2、繳納費用、什麼時候交、怎麼交一定要約定清楚。
3、裝修的處置:明確約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對商鋪進行裝修,以及裝修圖紙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別的改建、搭建的,應當明確約定清楚,對於廣告、店招位置也可約定清楚。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不僅僅考慮違約金部分,因為違約金常常會約定等同於押金,數額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裝修損失,因此,應當約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要承擔承租人所遭受的裝修損失費用;明確租賃期滿時,裝修、添附的處置方式。
4、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5、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1、租房子一定要先看房子。雖然說租房子不是買房子,但是我們租也要租一個住得舒適和滿意的房子。所以一定要先去看了房子再說,看看是不是自己喜歡的型別。
2、租房子要選離車站近的。畢竟我們每天要上班或去上學,所以最好選離車站近一點的出租屋,否則每天要多走很多路,能方便儘量方便。
3、租房子最好選擇帶傢俱的。因為我們只是暫時居住,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搬走,所以很多傢俱我們是沒有必要去買的,因為買的時候很貴,但是賣的時候就很便宜了,而且自己搬走也不方便,如果房東的房子能提供傢俱最好不過了,直接拎包入住。
4、談好價格,簽好合同。價格的話,可以多問幾家,如果差不多就是那個價位了,還有就是最好要有租房合同,對雙方都有保障,合同寫明每個月房租是多少錢,交多少押金,水電費多少錢一度,都要寫得清楚,以便以後有糾紛。
5、確認房子半年內會不會拆遷。如果出租屋半年內是要拆遷的話最好不要租了,很折騰人,到時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又要搬房找房,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6、房子一定要通風,要採光好。現在的出租房,很多都沒有光線的,因為是握手樓,白天都要開燈的,像這樣的出租屋儘量不要去租,人住在裡面很憂鬱的。
以上就是關於租房子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的內容介紹了,透過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了,希望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