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特點:
1、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
2、在地方廢除了分封制,實行郡縣制。
3、以皇帝為中心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位不世襲,實行俸祿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職有明確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牽制。
歷史影響:
中央集權制度有利於鞏固國家統一,封建君主制度在我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皇帝權威的加強,大大加強了統治人民的力量,使人民處境日益惡劣,嚴酷的刑法使階級矛盾激化。
基本特點:
1、建立起一套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
2、在地方廢除了分封制,實行郡縣制。
3、以皇帝為中心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位不世襲,實行俸祿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職有明確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牽制。
歷史影響:
中央集權制度有利於鞏固國家統一,封建君主制度在我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皇帝權威的加強,大大加強了統治人民的力量,使人民處境日益惡劣,嚴酷的刑法使階級矛盾激化。
晉武帝詔頒《晉律》,又稱泰始律,《晉律》對漢、魏法律繼續進行改革,形成20篇620條的格局,精簡了法律條文。在刑名律後增加法例律,豐富了刑律總則的內容。
《北齊律》是一部承上啟下的重要法典,三國兩晉南北朝是中國古代法律變化、成熟、定型的重要時期,而《北齊律》則是最後定型、有草創貢獻的律典,後來的隋唐法制如果沒有《北齊律》的基礎,是很難有那麼大的成就的。
特點:
1、國王是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但是沒有實權。2.議會是權力中心,擁有立法權。3.責任內閣制,英國首相從在下院大選中獲勝的多數黨內選出。
歷史意義:
第一,它是政府的最高決策機構。包括內政、外交、防務、教育、科研等各項決策。
第二,控制立法。現代社會中由於立法量的增加及其複雜化,議員個人既無裝置又缺乏全面的知識和足夠的資訊來準備複雜的議案,導致政府逐漸加強對立法的控制,政府提出公議案,這種議案都是由內閣提交下院透過的。而且在準備議案中,內閣委員會越來越多的參與其中,即先由內閣列出議案原則,再由他組織有關大臣、文官、專家等一起磋商議案細節,然後交內閣審定。最後提交下院透過。
第三,作為政黨的領導。首相是執政黨領袖,內閣大臣都是由執政黨領導組成的。內閣除了對國家、政府進行行政上的領導外,同時也對其政黨行使著領導權。如討論決定黨的方針政策,競選宣言等,在下院和公眾中,為其黨的政策、行動進行宣傳,解釋和辯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