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立案後多久開庭的問題,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以上是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開庭的時間不會超過審限,因此,在上述的期限內,何時開庭由法院自行安排。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勞動仲裁立案到開庭最遲是25天。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法院對案件立案受理後,會盡快安排開庭時間並將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原、被告雙方,如果能夠直接送達,那麼就能準時開庭。
若無法直接送達,就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民間借貸糾紛的公告期為兩個月,公告期到了就能開庭。
庭審結束後,隨即會向雙方送達民事判決書,不論是開庭,還是下判決書,都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完成。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1、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需要院長批准適當延長。
2、但是從立案到開庭,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
3、可以到立案庭諮詢,是否因為證據不全而沒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於同意立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 ...
檢察院移交到法院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開庭。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 ...
1、立案後一般都是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兌付的。
2、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訴權,實現人民法院依法、及時受理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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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立案後多久抓緊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
離婚起訴後多久開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式是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後15天內通知被告,被告一般有15天的答辯和準備證據的時間,普通程式是30天。簡易程式一般立案之後1個月左右開庭,開庭之後1個月左右出判決書。普通程式在立案之後6個月之內出 ...
一般的刑事案件,從檢察院批捕到法院開庭需要五個月時間。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 ...
1、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2、法院立案後應該先通知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上述都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採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