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行業主要有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郵政服務業,電信業。
一、交通運輸業
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資訊科技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鑑證諮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四、電信業
營改增行業主要有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郵政服務業,電信業。
一、交通運輸業
包括陸路、水路、航空、管道運輸服務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
1、研發和技術服務
2、資訊科技服務
3、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等)
4、物流輔助服務
5、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6、鑑證諮詢服務
7、廣播影視服務
三、郵政服務業
暫時不包括的行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
四、電信業
第一批營改增的行業檔案:陸路運輸服務、 水路運輸服務、 航空運輸服務。等這三大行業的檔案。
營改增是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是我國稅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其目的是要消除制約服務業發展的稅收制度障礙,同時總體上減輕生產性服務業相關產業鏈的稅負。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貨物勞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拉開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啟動。截止2013年8月1日,“營改增”範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範圍。自2014年6月1日起,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
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生活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在境內銷售提供生活服務是指生活服務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