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銷權之訴起訴時間為六個月,如果超過這個時間,法院不再受理。
為避免對法律關係造成長期的不穩定,維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對第三人提起撤銷訴訟做了必要的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56條第三款規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如下:
第一,必須是原訴訟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
第二,對撤銷之訴享有訴訟利益,這種利益來源於原判決給第三人帶來的利益損害;
第三,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式保障。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撤銷權之訴舉證責任是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清償期,法院判令債務人償還欠款的判決生效後,案件執行期間,債務人無力清償,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有法律規定的處分財產的行為,於是起訴請求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第三人撤銷夫妻財產約定,是合法的。
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財產清償。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則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來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第三人可以請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屬於夫或妻一方債務,則由夫或妻一方財產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撤銷權之訴的原告的確定:
1、債權人撤銷權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通訴訟方式行使。
2、在債權為連帶債權的情況下,各債權人可作為共同原告主張債權人撤銷權;
3、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時,只以債務人為被告,未將受益人或受讓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該受益人或受讓人為第三人 ...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 ...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即撤銷權之訴案由有:
1、撤銷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糾紛。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明確表示對已經到期的債權表示放棄行為的撤銷要求。
2、撤銷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糾紛。
3、撤銷債務人低價轉讓財產糾紛。是債權人對債務人將 ...
債權人撤銷權之訴的被告,要根據撤銷之訴的性質和效力決定,不同的情況被告也不同。
1、主張撤銷權之訴僅為形成之訴時,以行為時當事人為被告。
2、兼有給付之訴時,以受益人或受讓人為被告。即僅撤銷債務人之行為者為單獨行為,以債務人為被告。
3、雙方行為,以債務人之相對人為被告。
4、兼有財產返還 ...
先訴抗辯權,是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人向其請求履行保證責任時,有權要求主債權人先就債務人財產訴請強制執行;在主合同債權債務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主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可以對主債權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特殊抗辯權。 ...
代位權中第三人不能上訴,第三人在當前的代位權訴訟中主要是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債務人並沒有被直接判決履行債務責任。代位權中第三人被剝奪了上訴權,實際上並不能獲得二審程式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一》第十六條,債權人可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債務人作為第三人參加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