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約儀式的座位安排一般有並列式、相對式和主席等式三種:
1、並列式:是簽字儀式最常見的一種形式。並列式中,簽字桌面門橫向擺放,簽字雙方的全體成員在簽字桌之後並排排列,面門而坐,客方居右,主方居左;
2、相對式:與並列式基本相同,差別在於相對式中,雙方的隨員移至簽字人員對面,而非並列式中與簽字人員坐在一方。雙方簽字人員並排面門而坐,而隨員則坐在簽字桌與大門之間,與簽字人員隔著簽字桌;
3、主席式:適用於多邊簽約儀式。主席式中,簽字桌仍然面門橫向放置,桌後只設一個籤
在簽約儀式的座位安排一般有並列式、相對式和主席等式三種:
1、並列式:是簽字儀式最常見的一種形式。並列式中,簽字桌面門橫向擺放,簽字雙方的全體成員在簽字桌之後並排排列,面門而坐,客方居右,主方居左;
2、相對式:與並列式基本相同,差別在於相對式中,雙方的隨員移至簽字人員對面,而非並列式中與簽字人員坐在一方。雙方簽字人員並排面門而坐,而隨員則坐在簽字桌與大門之間,與簽字人員隔著簽字桌;
3、主席式:適用於多邊簽約儀式。主席式中,簽字桌仍然面門橫向放置,桌後只設一個籤
法律上沒有規定,全憑合同雙方自己決定。只要合同的形式、內容均合法,誰是甲方、誰是乙方都一樣。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
在合同執行結束後,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為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有明顯不利於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
寫合同要注意的事項:
一、首部。有當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寫明合同是日期簽定地點和編號。
二、正文。引言是寫明目的根據的規定,經雙方的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合同的標的,指當事人的共同指向的物件,可以是貨物,勞物,工程專案,智力成果。數量和質量,必須是按法定的標準計量和計量單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貨幣數量。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尾部。當時人簽名,蓋章,雙方單位的住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郵政編碼,雙方的開戶銀行帳號。
具體可參照本站提供的合同樣本,根據實際情況做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