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裁判記錄表中GD的意思:運動員或教練,因 技術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累計達取消比賽資格。
可出現下列四種情況:
1、球員技術犯規登記T,第二次技術犯規也登記T,隨即在下一格登記“GD”。
2、由於教練員本人違反體育道德行為而被判技術犯規登記“C”。若第二次違反技術犯規也登記“C”,隨即在下一空格登記“GD”。
3、教練員因為其他原因而被判技術犯規登記“B”。若第三次違反技術犯規登記“B”或“C”,隨即在下一空格登記“GD”。
4、違反體
籃球裁判記錄表中GD的意思:運動員或教練,因 技術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犯規累計達取消比賽資格。
可出現下列四種情況:
1、球員技術犯規登記T,第二次技術犯規也登記T,隨即在下一格登記“GD”。
2、由於教練員本人違反體育道德行為而被判技術犯規登記“C”。若第二次違反技術犯規也登記“C”,隨即在下一空格登記“GD”。
3、教練員因為其他原因而被判技術犯規登記“B”。若第三次違反技術犯規登記“B”或“C”,隨即在下一空格登記“GD”。
4、違反體
籃球比賽記錄表累積分填寫方法:
1、記錄表上有4個“累積分”欄。每一欄含有4列豎式方格:左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A”隊記錄,右側成對的兩列方格給“B”隊記錄。在中間兩列方格內是兩隊的累記分(160分)。
2、對有效的投籃得分,記錄員首先要畫一斜線;對任一有效的罰球得分,記錄員要畫一塗實的圓圈。在球隊剛得分時,將其累積分按上述方法記錄在總得分上。
3、然後在新的總得分數同側,記錄員要登記投籃得分或罰球得分的隊員號碼。
表是古代的一種文體,專指臣子寫給君主的文章。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和陳說政治的請求和願望。表的內容是議論和敘事,往往帶有抒情色彩。我國古代臣子寫給君主的呈文有各種不同的名稱。戰國時期統稱為“書”,如李斯《諫逐客書》。到了漢代,這類文字分成章、奏、表、議四小類。“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情,議以執異。”此外,還有一種專議朝政的文章,又統稱表。表的基本特徵是“動之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