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鑑定的司法程式
精神病鑑定的司法程式
鑑定程式:
1、在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
2、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閱卷,瞭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鑑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
4、作出結論後,參加鑑定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人應當簽署鑑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鑑定結論以《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鑑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託機關或鑑定申請單位。
司法鑑定委託程式是什麼
法院委託司法鑑定程式如下:
1、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
2、申請鑑定時,要預交鑑定費用,並提供相關材料。
3、當事人申請鑑定經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指定。
4、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5、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透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如果當事人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鑑定的話,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並且還要以書面形式提出,同時提交相關材料與鑑定費。具體是否能夠得到批准,還需要經過法院的審查。
司法鑑定受理程式有哪些
司法鑑定受理程式有:
1、鑑定機構收取委託書。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三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2、審查鑑定事項、鑑定材料。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四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對委託鑑定事項、鑑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鑑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於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鑑定需要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經補充後能夠滿足鑑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3、鑑定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決定受理。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六條,司法鑑定機構決定受理鑑定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書。
申請司法鑑定的程式及收費
申辦材料:
1、申請表;
2、身份證、專業技術職稱、行業執業資格、學歷、符合特殊行業要求的相關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及業務成果等證明材料;
3、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程式: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由擬執業的司法鑑定機構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相關材料:個人兼職從事 ...
誰有權提起司法精神病鑑定
司法精神病鑑定,是指運用司法精神病學的理論和方法,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精神狀態、法定能力(如刑事責任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監護能力、被害人自我防衛能力、作證能力等)、精神損傷程度、智慧障礙等問題進行鑑定。
鑑定的啟動權由司法機關行使,辯方僅享有申請啟動鑑定或者申請補充鑑定、重新鑑定的權 ...
東莞市司法鑑定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申請流程:
(1)委託:1、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時一般透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稽核,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 ...
申請司法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式:
一、委託
二、受理
三、初次鑑定
四、補充鑑定
五、重新鑑定
六、複核鑑定
七、司法鑑定文書的出具
八、出庭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條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 ...
司法程式中的司法鑑定可以作假嗎
原則上,司法鑑定機構的司法鑑定是不能夠作假的。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三條,司法鑑定人進行鑑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和採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技術方法:
(一)國家標準;
(二)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三)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方法。 ...
交通司法鑑定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司法鑑定申請程式是:
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
2、對於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委託受理合同;
3、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鑑定工作;
4、對鑑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鑑定 ...
司法鑑定的程式是什麼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鑑定應遵循以下程式:
1、委託
司法鑑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鑑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託,從事委託請求事項的司法鑑定。
2、受理
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書後,應對委託人的委託事項進行。
3、初次鑑定
鑑定機構受理案件後,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