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判決後什麼時候可以抗訴
終審判決後什麼時候可以抗訴
民事訴訟二審為終審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只能透過申訴解決,申訴期為二審判決送達後的2年內。刑事訴訟抗訴期是10日。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30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並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並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終審判決後多久能執行
從被執行人收到的二審判決書後,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最後一日起兩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在此二年內出現執行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情況,則施用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規定計算執行期間。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一審判決後多長時間二審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雙方當事人如不服仲裁裁決,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法院判決後不執行可以再起訴嗎
不能再次起訴,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進一步加強執行措施;可以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儘量查詢對方的財產線索,有利於判決結果實現。
拓展資料:
法院對案件的調解,在雙方簽訂調解協議之後,法院是以出具調解書作為結案標誌的。民事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 ...
民事二審判決後不服的怎麼辦
對二審判決、裁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提起.檢察建議或抗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 ...
一審判決後沒上訴可以申請再審嗎
可以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對於生效的法院民事判決不服的,不管是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但是再審申請應該在法院判決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如果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則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判決 ...
缺席判決後可以上訴嗎
缺席判決,原本專指民事訴訟中法院在一方當事人缺席時所為的判決。
可以就判決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 ...
判決後還能申請保全嗎
判決後能申請保全了,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後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訴訟前、訴訟中及仲裁中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進入執行程式後,自動轉為執行中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並適用關於查封、扣押、凍結期限的規定 ...
判決後仍不還錢的怎麼辦
人民法院判決後,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採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 ...
訴訟離婚判決後可以上訴嗎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訴訟離婚判決後可以上訴。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