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公證,顧名思義就是在進行結婚登記前,對房產進行公證。公證的效力可以對所有的利害關係人產生約束,在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證據直接使用。
但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是可以不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因為我國法律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個人的,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於共有關係。並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係的兩個人或多個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同時,共有關係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依據法律法規,有如下幾點可以解釋婚前買房的歸屬情況:
1、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2、依據《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這一類的房屋還是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夫妻婚前財產公證是夫妻自願選擇的,不是必須進行的。
婚前財產約定進行公證更為可靠,能更好的保護各自的財產,減少糾紛。目前的婚姻法及其解釋規定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不會因為雙方結婚而改變其歸屬。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未婚人士或離婚人士買房,一次性付款,只需要購房者的身份證。
如果貸款買房,需要貸款者本人的單身證明或離婚證,戶口本,身份證,收入證明,貸款銀行的銀行卡(還貸用),如果貸款金額較大,還需要貸款者本人近三個月至半年的銀行流水(在銀行可以直接列印)。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
個人借貸不一定需要抵押,具體得看借款人的個人資質以及借款的金額以及借款種類等。
如果借款人個人資質(徵信良好、收入穩定、收入水平較高等等)特別優秀那麼可能不需要抵押貸款公司也會審批透過,如果借款人資質方面有所欠缺那麼貸款機構則可能需要抵押來降低自身風險。
具體是否抵押由貸款的金融機構所決定。 ...
結婚前的房子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歸一方個人所有。
除非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證登記了雙方的名字,或者登記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出資了的,可以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
首選,夫妻財產約定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沒有采用書面形式的,認定為沒有約定。
其次,夫妻雙方對約定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進行公證。如果進行了公證,變更時也應進行公證。夫妻雙方沒有公證的財產約定,只要不違反有關法律的強制性的規定,就應為有效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
若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雙方可以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雙方簽字就有效了,變更撫養權協議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可以讓變更撫養權協議更有法律效力,雙方可以透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變更撫養權公證,必須由被撫養人父母雙方申請。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 ...
一般來說,在銀行辦理個人貸款需要借款人提供婚姻證明,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結婚證。在借款人已婚的情況下,就需要提供結婚證,如果借款人未婚就需要提供單身證明,如果借款人已經離婚了,則需要提供離婚證。除此之外,已婚辦理個人貸款還需要提供配偶的相關資料。 ...
離婚協議書不需要公證。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發給離婚證的,離婚協議書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