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
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5條、第6條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男女不能結婚的條件包括: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重婚的;
3、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根據《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有上述情形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結婚條件有兩種,一是必須具備的條件,二是禁止結婚的條件。
必須具備的條件為: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禁止結婚的條件有: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 ...
包括下列條件:
1、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
2、沒有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
3、不是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結婚處於雙方自願。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5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6條,結婚年齡, ...
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包括三個方面:
1、人類社會生存的自然條件,即地理環境。這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經常性的必要條件。
2、社會存在和發展的人口條件,指一定數量、質量和密度的人口。人類社會是由人和人的活動而組成,人口素質的高低、數量增長的快慢,對社會發展能起加速或延緩的作用。
3、社會物質資料的生 ...
一、概念
社會經濟條件是進入工業化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的水平所產生的。
二、主要包括社會經濟條件主要有:
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人口狀況;城市建設現狀;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狀況,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設施狀況等。
三、社會保障產生的經濟條件:
1、社會化大生產以及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
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通常,合夥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有時也有法人或其他組織。設立條件包括: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有書面合夥協議: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夥企業的名稱: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 ...
夫妻雙方離婚,無過錯一方請求賠償的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 ...
1、貪汙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
2、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
3、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貪汙的故意;
4、各共同貪汙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絡,互為條件;
5、共同貪汙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貪汙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