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了是可以離婚的,需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證明,或居委會證明夫妻關係,即可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辦離婚手續的辦法;
1、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補好後就可以進行正常的離婚手續了。
2、如果不想補辦的話,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直接開一張婚姻關係證明書,證明夫妻關係。
3、或者提供一些個人資訊,婚姻登記處也會幫助查詢相關資訊。
4、如果所在地屬於村或者是居委會的話,可以讓其證明夫妻關係,即婚姻關係證明,這樣即可拿著夫妻關係證明去辦離婚手續。
結婚證丟了是可以離婚的,需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證明,或居委會證明夫妻關係,即可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辦離婚手續的辦法;
1、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補好後就可以進行正常的離婚手續了。
2、如果不想補辦的話,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直接開一張婚姻關係證明書,證明夫妻關係。
3、或者提供一些個人資訊,婚姻登記處也會幫助查詢相關資訊。
4、如果所在地屬於村或者是居委會的話,可以讓其證明夫妻關係,即婚姻關係證明,這樣即可拿著夫妻關係證明去辦離婚手續。
關於離婚時男方結婚證丟了怎麼辦離婚手續的問題,協議離婚的,補辦結婚證後再辦理離婚,起訴離婚的,憑身份證和結婚證影印件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沒有結婚證影印件的,可以到當地檔案部門或民政部門開具婚姻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1、準備好補辦材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查檔證明、結婚證丟失證明以及三張二寸近期雙人合影照片。
2、倘若結婚證只是損壞,但仍能反應原貌的話,就不要原婚姻登記處或檔案局開具的查檔證明了,不然查檔證明是必須要攜帶的。
3、如果婚姻檔案遺失,當事人則要出具一份婚姻狀況證明書,這份證明可由當事人單位、近親屬、村(居)民委員來寫,也可以直接拿著標明婚姻狀況的戶口本來證明。
4、去民政局提交補辦申請,準備好所有材料之後,當事人們則可以去原婚姻登記處提交補辦申請,工作人員在稽核完各項材料之後,倘若一起符合規定的話,則當場給新人補發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