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報考條件為: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併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初級經濟師報考條件為: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併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初級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檔案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2、中級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1、初級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檔案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2、中級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