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商標。
綠色食品標誌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誌為正圓形,意為保護。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正是出自純淨、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汙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綠色食品標誌還提醒人們要保護環境,透過改善人與環境的關係,創造自然界新的和諧。
綠色食品標誌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商標。
綠色食品標誌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誌為正圓形,意為保護。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正是出自純淨、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汙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綠色食品標誌還提醒人們要保護環境,透過改善人與環境的關係,創造自然界新的和諧。
綠色食品標誌由三部分構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徵自然生態;顏色為綠色,象徵著生命、農業、環保;圖形為正圓形,意為保護。A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型為綠色,底色為白色,A級綠色食品標誌與字型為白色,底色為綠色。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明媚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淨、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無汙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
1、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有效期是三年。
2、根據《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有效期三年。
3、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標誌使用人應當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省級工作機構書面提出續展申請。省級工作機構應當在四十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相關檢查、檢測及材料稽核。初審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續展的決定。
4、准予續展的,與標誌使用人續簽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合同,頒發新的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並公告;不予續展的,書面通知標誌使用人並告知理由。標誌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申請續展未獲透過的,不得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