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未到賬,貸款合同是不生效的。根據合同的約定,必須是放款以後,貸款合同才會生效。貸款機構沒有放款,屬於貸款機構單方面違約,這個合同自然不能生效。而且一旦合同生效,使用者就必須按照規定來進行還款,這樣對於使用者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因此,使用者申請網貸,只要貸款資金未到賬,都是不需要還款的,放款失敗就相當於貸款申請失敗。
網貸未到賬,貸款合同是不生效的。根據合同的約定,必須是放款以後,貸款合同才會生效。貸款機構沒有放款,屬於貸款機構單方面違約,這個合同自然不能生效。而且一旦合同生效,使用者就必須按照規定來進行還款,這樣對於使用者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因此,使用者申請網貸,只要貸款資金未到賬,都是不需要還款的,放款失敗就相當於貸款申請失敗。
生效。貸款合同簽了,但是沒有放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不過是出借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出借的義務,當事人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主要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合同中沒有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的,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那麼這類合同中,是否交付定金則對合同的效力不產生影響,要根據合同本身的內容來判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種,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三種,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以交付定金為合同成立或生效條件,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則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