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軍隊最高統帥,總統的重大提案或政策必須經過國會的透過才能有效; 國會是立法機構,其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對總統據有彈劾的權利,透過的法案必須經過總統簽署才能有效; 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機構,最高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一任命便是終身,可以判定總統或者國會的某項行為違法或違憲。
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軍隊最高統帥,總統的重大提案或政策必須經過國會的透過才能有效; 國會是立法機構,其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對總統據有彈劾的權利,透過的法案必須經過總統簽署才能有效; 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機構,最高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一任命便是終身,可以判定總統或者國會的某項行為違法或違憲。
“三權分立”是美國現行的權利結構。
所謂三權分立,是透過法律規定,將三種權力: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別交給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管轄,既保持各自的許可權,又要相互制約保持平衡。
美國三權分立制度的特點:
1、美國三權分立制度從權力的來源上保障各自的獨立性,使三種權力保持平行,是一種嚴格的三權分立模式。
2、三權分立體制下的立法權、行政權與司法權在動態的運作過程中維持彼此之間的制衡關係。
3、三權分立制度所設定的權力界限存在含混不清、相互交叉之處,為權力在現實中的傾軋埋下伏筆。
4、三權分立體制設定了這麼一套分權與制衡的模式:用分權機制與程式機制實現對政府權力的排除性控制;用否決機制與彈劾機制實現對政府權力的反抗性機制。
從三權分立的目的看,無論對於該理論的創始人還是運用該理論的國家來講,三權分立就是為了制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防止某一國家機關或者個人的獨裁和專制,從而保證國家政治上的穩定。因此,無論對於社會主義國家還是資本主義國家對權力的制約都是一種實在的需要,只是資本主義國家制約權力的本質是維護資產階級的整體利益,而是社會主義國家制約權力的本質是為了真正保障人民的權利。
從三權分立的內容看,在英國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分享政權的事實已成為歷史以後,按分權理論建立的資本主義的國家機關,都根據國家權力的表現形式將其分為立法、行政、司法機關,這三種國家機關分別行使不同的國家權力,並使之存在相互制約關係。
從三權分立的功能來看,在國家生活中,它大體發揮了以下幾種功能:區分功能;平衡功能;制約功能;補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