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考試內容:
1、考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2、教育綜合知識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內容佔百分之四十。專業知識的內容佔百分之六十。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考試內容:
1、考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2、教育綜合知識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內容佔百分之四十。專業知識的內容佔百分之六十。
音樂教師編制主要考兩學(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和音樂學科知識。
除此之外,還有以下考核內容: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資訊處理等基本能力。
2、《教育知識與能力》、《教育教學 知識與能力》和《保教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
3、《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核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 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不同地區有所不同,一般都是考教育理論和本專業的基礎知識。教育理論一般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校教育,教育法規政策,專業知識就是所教科目的專業知識。可能還會有些所在地區的省情、時事等。招聘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原則上5月上旬進行,中小學教師崗位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佔50%。面試由各地教育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一般採取試講、說課等方式進行。面試前應精心制定面試方案,明確時間,地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