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扣員工工資不合法。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其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這個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在法定休假日期間員工是有工資的。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春節為國家法定假日,企業不能扣員工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參考連結:百度百科-勞動法
員工上班遲到被扣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 ...
公司是可以扣員工的工資的,前提是員工違反了一定的規章制度。但是如果公司剋扣員工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公司把員工的工資全扣了,是違反了一定的法律法規的,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每月扣減的工資不可以超過員工的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否則,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 ...
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沒提前一個月辭職被扣工資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不合法。曠工當天,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除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外,不得額外扣工資的。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 ...
不合法。孕婦的正常產檢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扣工資。如果公司違法扣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 ...
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是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
不合法。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