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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證據不足就是經濟糾紛嗎

職務侵佔證據不足就是經濟糾紛嗎

  職務侵佔證據不足不一定是經濟糾紛。職務侵佔證據不足的,也可以立案(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即可),但是最終證據不足是不能定罪的。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有犯罪事實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職務侵佔否認賬目就不能立案嗎

  職務侵佔並不是員工否認了賬目就不可以立案的,是否能夠立案也需要根據他的行為或做法是否構成了職務侵佔罪來看的。證據不足的,也可以立案(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即可),但是最終證據不足是不能定罪的。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有犯罪事實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職務侵佔立案前退還還是犯罪嗎

  職務侵佔罪立案前已退還,已經完成了侵佔行為,及構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願意出具諒解書不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公安會不立案,會撤案。

  刑法條文如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貪汙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佔罪有可能判無期

  職務侵佔罪不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 ...

職務侵佔會牽連夫妻共同財產

  職務侵佔可能會牽連夫妻共同財產。   另一方需要證明,這些財產是夫妻共有,而不是其中一方職務侵佔的不法所得。   如果能證明的話,法院只會拍賣犯職務侵佔罪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

證據不足可以重新起訴

  證據不足是可以進行重新提起訴訟的。當地檢察機關認為在案的證據不能證明犯罪的事實,是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過一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仍然沒辦法查清的,公安機關可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還是證據不足的,必須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如果發現了新的證據,且符合起訴條件,是可以進行起訴的。   法律依 ...

職務侵佔罪還款後還定罪

  主要看侵佔金額,如果金額達到入罪金額的話,依然會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職務侵佔一旦構成立案標準司法系統介入,就不會因公司不追究而銷案,還錢與公司不追究只能作為量刑情節,從輕處罰,其侵佔行為已觸犯了刑法,依法要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

職務侵佔罪受理後能撤回

  職務侵佔罪公安局立案之後一般不能撤銷。公安機關對職務侵佔案件進行立案後,報案人一般是不能要求撤銷案件的,公安機關經過偵查符合撤案條件的,才會撤銷案件。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

職務侵佔罪退贓還判刑

  行為人實施職務侵佔罪,雖然事後退贓,但是其犯罪行為已經實行完畢,仍還需要負一定的刑事責任,但退贓這一行為可能會影響具體量刑,可以根據具體情節在量刑上酌情考慮。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 ...

職務侵佔公訴到法院可以調解

  職務侵佔案件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後,不能進行和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 ...